理想国
《理想国》(古希腊语:Πολιτεία;拉丁语:Res Publica)又译作《国家篇》、《共和国》、《王制》,是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在大约公元前390年所写成的作品,主要谈及了正义、秩序和正义的人及城邦所扮演的角色。它以苏格拉底为主角,采用对话体的形式,共分10卷,其篇幅之长仅次于《法律篇》。《理想国》是柏拉图最著名的著作,也是人类历史上最有影响力的哲学和政治理论著作之一。 书中主要是在探讨政治哲学,对后来的学者有巨大的影响,成为政治学领域的基本经典。本篇对话录关心到底什么是“世事的道理”,并且探讨的领域包括了经济学、政治社会学、政治哲学、伦理学、正义及知识。上述领域都是从研究正义之性质的角度作思考——这就是对话的中心问题:什么是正义?在对话中,柏拉图借苏格拉底之口讨论了正义的涵义以及正义的人是否比非正义的人生活的更快乐。 书中主要是在探讨政治哲学,对后来的学者有巨大的影响,成为政治学领域的基本经典。本篇对话录关心到底什么是“世事的道理”,并且探讨的领域包括了经济学、政治社会学、政治哲学、伦理学、正义及知识。上述领域都是从研究正义之性质的角度作思考——这就是对话的中心问题:什么是正义?在对话中,柏拉图借苏格拉底之口讨论了正义的涵义以及正义的人是否比非正义的人生活的更快乐。 从这个基点出发,柏拉图(通过苏格拉底)考虑了现有政治制度的本质、并构造一个理想城市的模型。这个城市的司法理论是完美的。柏拉图的理想政体模式是依靠德性,建立在知识和真理之上的贵族政体。如果理想的贵族政体发生蜕变,荣誉取代了知识和德性,则形成勋阀政体;勋阀政体的荣誉被财富取代,则形成寡头政体;寡头政体蜕变形成民主政体,再蜕变则形成僭主政体。 在《政治家篇》和《法律篇》中,柏拉图对理想政体和现实政体根据统治者数量进行了区分,分为君主政体、僭主政体、贵族政体、寡头政体、民主政体和共和政体。此理论被亚里士多德进一步完善,一直为政治家们所采用。 此外,柏拉图在《法律篇》还提出了“混合政体”。他认为这是最好最稳定的政体,综合了君主政体跟贵族政体的智慧和德性(德行)以及稳定、和平及秩序还有平民政体、民主政体跟共和政体的平等(又叫做公正,也就是公平)和自由。这个理论被认为是近代分权式政府的理论先驱。 第一卷 通过否定色拉叙马霍斯“正义是强者的利益“、“不正义的人要比正义的人获益更多”等观点,而肯定正义是一种德行,正义的统治者以百姓的利益出发,而非谋求一己私利。 正义是有技艺的和有智谋的选择。同时面到追根到底的询问,苏格拉底提出,只有正义的城邦才会孕育正义。 第二卷 苏格拉底认为正义的人既因正义本身而喜爱这个品质,又为其结果(利益)喜欢。但实际上人们为善多半受到名利的蛊惑,并非真心向善,为恶较之则更容易,只要躲避惩罚,似乎也无可厚非——正义与不正义的本质是什么?有什么理由驱使人们追求正义本身? 苏格拉底认为,有个人的利益,也有城邦的利益,先由城邦利益入手,继而考察个人利益:城邦的形成是为了满足个人之所需,根据个人的特性所长进行职业分工,由小扩大而成。但只为了生活安逸而不考虑其他,这是“猪的城邦”(格劳孔语)——城邦继续扩大,从健康的城邦发展为“繁荣的城邦”,猎人、艺术家、诗人都进入城邦,土地急需扩大,就不可避免从邻人手中抢夺土地资源,最终走向战争——因此城邦需要有智慧、兼具温和与凶猛的守卫者(如狗)。守卫者不可以一蹴而就,故需要以音乐(包含故事)及体操对儿童进行教育——对故事建立审查制度,将“伟大的神说得丑陋不堪”即使为真,也只能讲给极少数人。 神在任何方面都是单一、真实、不耍把戏欺骗众人。 第三卷 苏格拉底删减了《伊里亚特》 《奥德修斯》中对于地狱可怖景象的描写,以防诱导护卫者贪生怕死,不敢为自由做出牺牲。以此类推,在诗歌中,英雄不应为不幸的降临而痛哭流涕、悲恸难抑。为培养守卫者自我克制的美德,苏认为诗歌中庸俗不堪、犯上无礼的描写不应被青年人看到,但作为一种娱乐也未尝不可——以审查制度剔除诗歌中非正义部分后,苏区分纯粹的叙述和模仿叙述(亚里士多德《诗艺》总结),两种文体应运而生——戏剧、悲剧(模仿叙述);诗人自己表达情感(纯粹)抒情诗歌;两者并存——史诗。苏格拉底据此对“模仿”存在的必要性及程度提出质疑。 结论:总体对模仿不赞同(城邦公民各司其职 只应专注于自己的职能),若模仿,只可模仿优秀的人——任用严肃正派的诗人,模仿好人的语言。 诗歌内容进行了审查后,苏转而讨论诗歌曲调的形式问题:词,和声,节奏。与内容一致,曲调应废止哀婉悲伤的“混合、高音的吕底亚调”——赞成阿波罗及其乐器舍弃其他,保留有序勇敢的生活节奏——总之,表现智力品格好的人,真正良好的精神状态——音乐教育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达到对于美的爱。 在体育锻炼层面,苏倡导对于饮酒、睡眠、甜食的节制,追求朴质生活。否则便会过分担心身体,整日追求“养生”惶惶不可终日,不能履行应尽的职能——有钱人不为生计发愁,是否可看作例外?由此到医生和法官,年纪大的人更有资格做法官,通过长期的观察而辨识“正义”,并非以一孔之见评判。(身体不健全的人,城邦就让他死去……(不能履行职责,于后代不利) 在拥有强健的体魄之后,苏格拉底认为只有体育和音乐搭配得当,方才完美。 从护卫者中筛选统治者的条件:年纪大、最优秀、善于保卫国家、关注集体利益。既有统治者,那么城邦公民的阶级开始划分:黄金(统治者)、白银(辅助者、军人)、农民及其他技工(铁、铜)。由此转向“猎狗”的比喻,应对人民温和善良,对外凶猛,而不可仗势欺人,并制定法律规范护卫者行为:除绝对必需品外,不可拥有任何私有财产;报酬按需供给,不得有非公有房屋或仓库;自珍心灵深处的金银,无需现实金银。 第四卷 苏对守卫者规范太多,无法享受普通人的安逸作出反驳:护卫者的生活实际最为幸福,而且城邦是为了大多数人幸福而存在,应该劝导层次较低者向护卫者看齐。“贫穷与富裕”成为继“模仿一切”的诗人之后,使技艺退化的诱因。(富懒散、奢侈、要求变革;穷粗野、低劣、要求变革) Q:面对阿德曼托斯提出“与富国交战的胜败问题”,苏格拉底认为对于受过良好训练的城邦而言,战胜富有实则羸弱的国家,并不是难事,在两面受敌时,甚至可以联合其中一国,一起掳掠他国——这种联友抗敌是否和开篇的“正义”原则抵触? 对于守卫者制定种种详规后,苏还强调护卫者的等级并非一成不变,择优提升,劣者降级。然而这些都是小事,治国大事在于“教育和培养”,控制音乐,使合乎法律的言谈举止成为习惯。真正的立法者无需事事定法,在祭祀丧葬事务上则需立法。苏认为理想国家的特性:智慧、勇敢、节制、正义。智慧只被统治者拥有;勇敢植根于深处,不被快乐消磨,为战士特有;苏认为人的灵魂中有较好的部分(自己的主人)与较坏的部分(自己的奴隶),节制则是主人对奴隶的统治,贯穿全体公民。正义则是个人做好自己份内的事——由城邦的品质转向个人。苏格拉底以“渴而不饮”为喻,指出人的灵魂里既包含理性,也同样包含欲望,处于欲望和理性之间的是激情(血性),对欲望的斥责,对正义理性的渴求(自我 本我 超我)从而将国家的智慧对应个人的理性;勇敢对应激情;个人的正义是人的理性可以领导欲望和激情,在灵魂内部达到秩序井然、节制和谐的整体。 五种政体——五种灵魂 确立了”正义“的本质,苏开始探讨政体的可能性。苏的理想政体“王族或贵族政治”唯一善好。 第五卷 除了王族或贵族政治之外,余下四种政体皆为“恶、谬误的政体”。 突转——妇女和儿童的教育问题 小矛盾:秉性不同的人应承担不同的职业,男性与女性应该承担相同的职业——对于秉性的区分——两性间只有生理上的区分,秉性上则不分伯仲。(不论男女都可参加,但女性总体水平较弱)因而女性护卫者也应该裸体操练,只是承担职责的轻重不同,妇女和儿童应归男人共有——优生优育 【战功显赫的青年应有较多和妇女交合的机会,下一代为管理官员共同抚养,对新生儿进行筛选,优胜劣汰,送入幼儿园or秘密处理】相关条例:年长者掌权、带子作战、重赏英雄、禁止抢劫尸体等 面对格劳孔“如何实现理想国的追问”,苏认为对现有制度变动越少越好,唯其一项能以最少的变动达到预期目标:哲人王。哲学家爱智慧的全部,对于爱本身(理念)和爱意见者的区分。 第六卷 苏继续谈哲人的品质,追求全然的真理,参与心灵的快乐,忽视肉体的快乐,善于理解,有良好的记性,宽容大度,性格温良。 对于哲学家在城邦内不受尊重,被视为“怪人”的现象,苏解释,这是因为哲学家不受重用,有良好哲学天赋或潜质的年轻人受到普通人的献媚,忘乎所以,不能继续接受哲学训练,只懂得“意见”的教师对哲学家抱以轻蔑态度,此类种种不良环境阻碍哲学家的形成;哲学本身同样也遭受着小人玷污。 “这极少数的真哲学家全像一个人落入了野兽群一样,既不愿意参与作恶,又不能单枪匹马地对抗所有的野兽,因此大概只好在能对城邦或朋友有所帮助前就对己对人无贡献地早死了——他们就像一个在暴风中卷起尘土或雨雪时避于一堵墙下的人一样,看别人干尽不法,但求自己能终生不沾染不正义和罪恶,最后怀着善良的愿望和美好的期待而逝世,也就心满意足了。” 如何能够使哲学的种子受到良好培育,发挥其作用?年少接受适合于儿童的哲学教育,长大成人时增强体魄,灵魂成熟时加强对心灵的锻炼,年老力衰时全然转入哲学研究。 可知世界的两部分:由假设到结论;假设上升到原理,由理念到理念,前者是理智,后者是理性,从而区别灵魂的四种状态:理性 理智 信念 想象。 第七卷 洞喻:没受过教育的人像被捆绑在幽暗地下室的囚徒,这些人从小就生活在洞穴里,头和手脚不能动,只能看到洞穴的后壁,在他们背后稍高处有东西燃烧着火光,在火光和被囚禁者之间,洞外有一条路,路边有一堵矮墙,一群人(受教育的人)拿着器物走过墙头,彼此交谈。没受过教育的人只会把看到、听到的一切归结为洞壁移动的阴影发出。如果使其中一个人松绑,得以转过头看到火光,起身看到洞穴外的阳光,他起初会觉得很痛苦,因而需要有从阴影到实在物的适应过程。 当洞察本相后,被解放的人将不会满足于洞穴内部的权利纷争。但如果让他重回黑暗洞穴,他必将因为自己的“歪理邪说”受到讥讽嘲笑乃至迫害。 苏格拉底总结:洞穴是可见世界;火光是太阳的能力;太阳则代表一切善的本质,是可见世界创造光和光源者,任何能在私人生活、公共生活行事合乎理性,便是看见了善的理念。苏格拉底进一步指出,这种可看见光明的视力是人天生所有,能否看到阳光,取决于灵魂的转向——小人的敏锐视力转向“恶”。两种极端:没受过教育的人和允许终身完全从事知识研究的人都不能治理国家,但,城邦建立者需要迫使哲学家回归政治生活。 苏认为对于护卫者的训练,体育和音乐都无法追寻至善,而算术、几何(平面——立体 天文由于研究的是可见事物 只会使灵魂的视力下降,除非改变现有的研究方式) *实存不等于可见,为了解释某一现象,科学家需要引入不可见的理论实体,它们虽然处于感觉经验之外,但只要提供的解释卓然有效,就是一种实存(类似原子?) 苏认为只有研究实存和不可见者,即用理性和灵魂把握的真实者——辩证法(不用假设而上升到原理本身),学习辩证法者应是年轻人,以游戏的方式教导他们(贺拉斯寓教于乐起源?)不提倡年轻人四处辩论,因为这样易陷入怀疑主义。 第八卷 回到四种恶政体:斯巴达和克里特政制;寡头政治;民主政治;僭主政治 1.斯巴达,金银铜铁的次序发生混乱,统治者好胜争强、争名夺利 2.寡头:根据财产资格的制度,财富掌握在富人手中,渴求财富摒弃德行,以武力制定法律规定当选的最低财产数目—形成穷人、富人两个城邦,彼此敌对,无法进行战争。(雄蜂) 3.民主:党争产生,贫民翻身,民主制度以轻薄浮躁 的态度践踏所有理想,不加区别的把一种平等给予一切的人,过分追求自由,多面复杂,朝三暮四,没有定规和节制。 4.僭主:从民主产生,超出寡头制度的奴役程度,领导一个派别反对富人,最初和颜悦色,之后挑起战争,搜刮军资,削弱革命势力。(所以苏将悲剧诗人赶出城邦,因其赞美僭主制度),由极端自由走向极端不自由的“杀父”制度。 第九卷 僭主式人物的欲望(可视为弗洛伊德力比多的发源) 与五种政体对应的五种人:王者 贪图名誉者 寡头 民主 僭主 从而提出心灵的三个部分:学习 发怒 欲望(爱钱)——哲学家(爱智者)爱胜者 爱利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