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国》(古希腊语:Πολιτεία;拉丁语:Res Publica)又译作《国家篇》、《共和国》、《王制》,是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在大约公元前390年所写成的作品,主要谈及了正义、秩序和正义的人及城邦所扮演的角色。它以苏格拉底为主角,采用对话体的形式,共分10卷,其篇幅之长仅次于《法律篇》。《理想国》是柏拉图最著名的著作,也是人类历史上最有影响力的哲学和政治理论著作之一。
书中主要是在探讨政治哲学,对后来的学者有巨大的影响,成为政治学领域的基本经典。本篇对话录关心到底什么是“世事的道理”,并且探讨的领域包括了经济学、政治社会学、政治哲学、伦理学、正义及知识。上述领域都是从研究正义之性质的角度作思考——这就是对话的中心问题:什么是正义?在对话中,柏拉图借苏格拉底之口讨论了正义的涵义以及正义的人是否比非正义的人生活的更快乐。
书中主要是在探讨政治哲学,对后来的学者有巨大的影响,成为政治学领域的基本经典。本篇对话录关心到底什么是“世事的道理”,并且探讨的领域包括了经济学、政治社会学、政治哲学、伦理学、正义及知识。上述领域都是从研究正义之性质的角度作思考——这就是对话的中心问题:什么是正义?在对话中,柏拉图借苏格拉底之口讨论了正义的涵义以及正义的人是否比非正义的人生活的更快乐。
从这个基点出发,柏拉图(通过苏格拉底)考虑了现有政治制度的本质、并构造一个理想城市的模型。这个城市的司法理论是完美的。柏拉图的理想政体模式是依靠德性,建立在知识和真理之上的贵族政体。如果理想的贵族政体发生蜕变,荣誉取代了知识和德性,则形成勋阀政体;勋阀政体的荣誉被财富取代,则形成寡头政体;寡头政体蜕变形成民主政体,再蜕变则形成僭主政体。
在《政治家篇》和《法律篇》中,柏拉图对理想政体和现实政体根据统治者数量进行了区分,分为君主政体、僭主政体、贵族政体、寡头政体、民主政体和共和政体。此理论被亚里士多德进一步完善,一直为政治家们所采用。
此外,柏拉图在《法律篇》还提出了“混合政体”。他认为这是最好最稳定的政体,综合了君主政体跟贵族政体的智慧和德性(德行)以及稳定、和平及秩序还有平民政体、民主政体跟共和政体的平等(又叫做公正,也就是公平)和自由。这个理论被认为是近代分权式政府的理论先驱。
第一卷
通过否定色拉叙马霍斯“正义是强者的利益“、“不正义的人要比正义的人获益更多”等观点,而肯定正义是一种德行,正义的统治者以百姓的利益出发,而非谋求一己私利。
正义是有技艺的和有智谋的选择。同时面到追根到底的询问,苏格拉底提出,只有正义的城邦才会孕育正义。
第二卷
苏格拉底认为正义的人既因正义本身而喜爱这个品质,又为其结果(利益)喜欢。但实际上人们为善多半受到名利的蛊惑,并非真心向善,为恶较之则更容易,只要躲避惩罚,似乎也无可厚非——正义与不正义的本质是什么?有什么理由驱使人们追求正义本身? 苏格拉底认为,有个人的利益,也有城邦的利益,先由城邦利益入手,继而考察个人利益:城邦的形成是为了满足个人之所需,根据个人的特性所长进行职业分工,由小扩大而成。但只为了生活安逸而不考虑其他,这是“猪的城邦”(格劳孔语)——城邦继续扩大,从健康的城邦发展为“繁荣的城邦”,猎人、艺术家、诗人都进入城邦,土地急需扩大,就不可避免从邻人手中抢夺土地资源,最终走向战争——因此城邦需要有智慧、兼具温和与凶猛的守卫者(如狗)。守卫者不可以一蹴而就,故需要以音乐(包含故事)及体操对儿童进行教育——对故事建立审查制度,将“伟大的神说得丑陋不堪”即使为真,也只能讲给极少数人。 神在任何方面都是单一、真实、不耍把戏欺骗众人。
第三卷
苏格拉底删减了《伊里亚特》 《奥德修斯》中对于地狱可怖景象的描写,以防诱导护卫者贪生怕死,不敢为自由做出牺牲。以此类推,在诗歌中,英雄不应为不幸的降临而痛哭流涕、悲恸难抑。为培养守卫者自我克制的美德,苏认为诗歌中庸俗不堪、犯上无礼的描写不应被青年人看到,但作为一种娱乐也未尝不可——以审查制度剔除诗歌中非正义部分后,苏区分纯粹的叙述和模仿叙述(亚里士多德《诗艺》总结),两种文体应运而生——戏剧、悲剧(模仿叙述);诗人自己表达情感(纯粹)抒情诗歌;两者并存——史诗。苏格拉底据此对“模仿”存在的必要性及程度提出质疑。
结论:总体对模仿不赞同(城邦公民各司其职 只应专注于自己的职能),若模仿,只可模仿优秀的人——任用严肃正派的诗人,模仿好人的语言。
诗歌内容进行了审查后,苏转而讨论诗歌曲调的形式问题:词,和声,节奏。与内容一致,曲调应废止哀婉悲伤的“混合、高音的吕底亚调”——赞成阿波罗及其乐器舍弃其他,保留有序勇敢的生活节奏——总之,表现智力品格好的人,真正良好的精神状态——音乐教育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达到对于美的爱。
在体育锻炼层面,苏倡导对于饮酒、睡眠、甜食的节制,追求朴质生活。否则便会过分担心身体,整日追求“养生”惶惶不可终日,不能履行应尽的职能——有钱人不为生计发愁,是否可看作例外?由此到医生和法官,年纪大的人更有资格做法官,通过长期的观察而辨识“正义”,并非以一孔之见评判。(身体不健全的人,城邦就让他死去……(不能履行职责,于后代不利)
在拥有强健的体魄之后,苏格拉底认为只有体育和音乐搭配得当,方才完美。
从护卫者中筛选统治者的条件:年纪大、最优秀、善于保卫国家、关注集体利益。既有统治者,那么城邦公民的阶级开始划分:黄金(统治者)、白银(辅助者、军人)、农民及其他技工(铁、铜)。由此转向“猎狗”的比喻,应对人民温和善良,对外凶猛,而不可仗势欺人,并制定法律规范护卫者行为:除绝对必需品外,不可拥有任何私有财产;报酬按需供给,不得有非公有房屋或仓库;自珍心灵深处的金银,无需现实金银。
第四卷
苏对守卫者规范太多,无法享受普通人的安逸作出反驳:护卫者的生活实际最为幸福,而且城邦是为了大多数人幸福而存在,应该劝导层次较低者向护卫者看齐。“贫穷与富裕”成为继“模仿一切”的诗人之后,使技艺退化的诱因。(富懒散、奢侈、要求变革;穷粗野、低劣、要求变革)
Q:面对阿德曼托斯提出“与富国交战的胜败问题”,苏格拉底认为对于受过良好训练的城邦而言,战胜富有实则羸弱的国家,并不是难事,在两面受敌时,甚至可以联合其中一国,一起掳掠他国——这种联友抗敌是否和开篇的“正义”原则抵触?
对于守卫者制定种种详规后,苏还强调护卫者的等级并非一成不变,择优提升,劣者降级。然而这些都是小事,治国大事在于“教育和培养”,控制音乐,使合乎法律的言谈举止成为习惯。真正的立法者无需事事定法,在祭祀丧葬事务上则需立法。苏认为理想国家的特性:智慧、勇敢、节制、正义。智慧只被统治者拥有;勇敢植根于深处,不被快乐消磨,为战士特有;苏认为人的灵魂中有较好的部分(自己的主人)与较坏的部分(自己的奴隶),节制则是主人对奴隶的统治,贯穿全体公民。正义则是个人做好自己份内的事——由城邦的品质转向个人。苏格拉底以“渴而不饮”为喻,指出人的灵魂里既包含理性,也同样包含欲望,处于欲望和理性之间的是激情(血性),对欲望的斥责,对正义理性的渴求(自我 本我 超我)从而将国家的智慧对应个人的理性;勇敢对应激情;个人的正义是人的理性可以领导欲望和激情,在灵魂内部达到秩序井然、节制和谐的整体。
五种政体——五种灵魂
确立了”正义“的本质,苏开始探讨政体的可能性。苏的理想政体“王族或贵族政治”唯一善好。
第五卷
除了王族或贵族政治之外,余下四种政体皆为“恶、谬误的政体”。
突转——妇女和儿童的教育问题
小矛盾:秉性不同的人应承担不同的职业,男性与女性应该承担相同的职业——对于秉性的区分——两性间只有生理上的区分,秉性上则不分伯仲。(不论男女都可参加,但女性总体水平较弱)因而女性护卫者也应该裸体操练,只是承担职责的轻重不同,妇女和儿童应归男人共有——优生优育
【战功显赫的青年应有较多和妇女交合的机会,下一代为管理官员共同抚养,对新生儿进行筛选,优胜劣汰,送入幼儿园or秘密处理】相关条例:年长者掌权、带子作战、重赏英雄、禁止抢劫尸体等
面对格劳孔“如何实现理想国的追问”,苏认为对现有制度变动越少越好,唯其一项能以最少的变动达到预期目标:哲人王。哲学家爱智慧的全部,对于爱本身(理念)和爱意见者的区分。
第六卷
苏继续谈哲人的品质,追求全然的真理,参与心灵的快乐,忽视肉体的快乐,善于理解,有良好的记性,宽容大度,性格温良。
对于哲学家在城邦内不受尊重,被视为“怪人”的现象,苏解释,这是因为哲学家不受重用,有良好哲学天赋或潜质的年轻人受到普通人的献媚,忘乎所以,不能继续接受哲学训练,只懂得“意见”的教师对哲学家抱以轻蔑态度,此类种种不良环境阻碍哲学家的形成;哲学本身同样也遭受着小人玷污。
“这极少数的真哲学家全像一个人落入了野兽群一样,既不愿意参与作恶,又不能单枪匹马地对抗所有的野兽,因此大概只好在能对城邦或朋友有所帮助前就对己对人无贡献地早死了——他们就像一个在暴风中卷起尘土或雨雪时避于一堵墙下的人一样,看别人干尽不法,但求自己能终生不沾染不正义和罪恶,最后怀着善良的愿望和美好的期待而逝世,也就心满意足了。”
如何能够使哲学的种子受到良好培育,发挥其作用?年少接受适合于儿童的哲学教育,长大成人时增强体魄,灵魂成熟时加强对心灵的锻炼,年老力衰时全然转入哲学研究。
可知世界的两部分:由假设到结论;假设上升到原理,由理念到理念,前者是理智,后者是理性,从而区别灵魂的四种状态:理性 理智 信念 想象。
第七卷
洞喻:没受过教育的人像被捆绑在幽暗地下室的囚徒,这些人从小就生活在洞穴里,头和手脚不能动,只能看到洞穴的后壁,在他们背后稍高处有东西燃烧着火光,在火光和被囚禁者之间,洞外有一条路,路边有一堵矮墙,一群人(受教育的人)拿着器物走过墙头,彼此交谈。没受过教育的人只会把看到、听到的一切归结为洞壁移动的阴影发出。如果使其中一个人松绑,得以转过头看到火光,起身看到洞穴外的阳光,他起初会觉得很痛苦,因而需要有从阴影到实在物的适应过程。
当洞察本相后,被解放的人将不会满足于洞穴内部的权利纷争。但如果让他重回黑暗洞穴,他必将因为自己的“歪理邪说”受到讥讽嘲笑乃至迫害。
苏格拉底总结:洞穴是可见世界;火光是太阳的能力;太阳则代表一切善的本质,是可见世界创造光和光源者,任何能在私人生活、公共生活行事合乎理性,便是看见了善的理念。苏格拉底进一步指出,这种可看见光明的视力是人天生所有,能否看到阳光,取决于灵魂的转向——小人的敏锐视力转向“恶”。两种极端:没受过教育的人和允许终身完全从事知识研究的人都不能治理国家,但,城邦建立者需要迫使哲学家回归政治生活。
苏认为对于护卫者的训练,体育和音乐都无法追寻至善,而算术、几何(平面——立体 天文由于研究的是可见事物 只会使灵魂的视力下降,除非改变现有的研究方式)
*实存不等于可见,为了解释某一现象,科学家需要引入不可见的理论实体,它们虽然处于感觉经验之外,但只要提供的解释卓然有效,就是一种实存(类似原子?)
苏认为只有研究实存和不可见者,即用理性和灵魂把握的真实者——辩证法(不用假设而上升到原理本身),学习辩证法者应是年轻人,以游戏的方式教导他们(贺拉斯寓教于乐起源?)不提倡年轻人四处辩论,因为这样易陷入怀疑主义。
第八卷
回到四种恶政体:斯巴达和克里特政制;寡头政治;民主政治;僭主政治
1.斯巴达,金银铜铁的次序发生混乱,统治者好胜争强、争名夺利
2.寡头:根据财产资格的制度,财富掌握在富人手中,渴求财富摒弃德行,以武力制定法律规定当选的最低财产数目—形成穷人、富人两个城邦,彼此敌对,无法进行战争。(雄蜂)
3.民主:党争产生,贫民翻身,民主制度以轻薄浮躁 的态度践踏所有理想,不加区别的把一种平等给予一切的人,过分追求自由,多面复杂,朝三暮四,没有定规和节制。
4.僭主:从民主产生,超出寡头制度的奴役程度,领导一个派别反对富人,最初和颜悦色,之后挑起战争,搜刮军资,削弱革命势力。(所以苏将悲剧诗人赶出城邦,因其赞美僭主制度),由极端自由走向极端不自由的“杀父”制度。
第九卷
僭主式人物的欲望(可视为弗洛伊德力比多的发源)
与五种政体对应的五种人:王者 贪图名誉者 寡头 民主 僭主
从而提出心灵的三个部分:学习 发怒 欲望(爱钱)——哲学家(爱智者)爱胜者 爱利者
快乐的等级:爱智者 战士爱敬者 爱利者
痛苦与欢乐:两种运动状态 脱离痛苦并非真正快乐 没有欢乐也非真正的痛苦
痛苦与欢乐这种真正的充实应是一种永恒存在——
王者的生活比僭主生活快乐729倍(回答了开篇问题 正义者必不正义者生活得更好更快乐)
总结:苏认为在普通的城邦里,哲人是不愿意参与政治的,唯有在理想国中,才得以实现。
第十卷
理念 真实 艺术(三层)
知识 无知 模仿
三种技术:使用者的技术 制造者的技术 模仿者的技术
区别:制造者对事物的优劣能有正确的信念,而使用者对它则能有知识。模仿者关于自己模仿的优还是劣,既无知识也无正确意见了。尽管不知道自己创作的东西是优是劣,他还是照样继续模仿下去。
信赖度量和计算的心灵部分(理性)才是最善的部分,模仿因其混淆视听,不遵循事实,最为低劣,模仿术是低贱者所生的孩子。
诗歌定罪在于其对最优秀的人的腐蚀——回归之前音乐教育的论点 在观看别人的痛苦时,理性不会抑制观众产生怜悯,而这种怜悯情感泛滥开来,便会使优秀的人面对自己生活中的苦难时,丧失理智,难以自制。同样,在剧场上观看喜剧的插科打诨,在生活中也会不由自主喜欢插科打诨——甜蜜的抒情诗和史诗排除在外,仅允许歌颂神明、赞美好人的颂诗。
苏认为灵魂是不朽不灭、不增不减的。原因:不正义者并非被不正义本身天然地杀死,而是死于干坏事被人们所施加的惩罚。正义者必将受到神的馈赠,不正义者晚景凄凉。回归第一卷:正义者比不正义者更幸福。
厄洛斯天堂及地狱游记:命运三女神 拉赫西斯 克洛索 阿特帕泊斯
阿加门农怀恨人类选择鹰的生活 不正义变成野性的动物 正义变成温驯的动物
从个人角度来看,理想国对善对正义对教育的阐述尤为精彩,理想国的前提是美和真实,若没有美则护卫者们不可能守护国度,王者无法辛勤奉公。 若没有真实,那么就没有工业也没有农业,那么理想国也无法经商,无法有粮食矿产。
笔录
笔录
第一章
苏格拉底:那么现在明白了——正义的人又聪明又好,不正义的人又笨又坏。
格劳孔兄弟阿得曼托斯:做父亲的告诉儿子,一切负有教育责任的人们都谆谆告诫:为人必须正义。但是他们的谆谆告诫也并不颂扬正义本身,而只颂扬来自正义的好名声。因为只要有了这个好名声,他就可以身居高位,通婚世族,得到刚才格劳孔所讲的一个不正义者从好名声中能获得的种种好处。关于好名声的问题,人们还讲了许多话。例如他们把人的好名声跟诸神联系起来,说诸神会把一大堆好东西赏赐给虔诚的人们。
第二章
苏格拉底:我想我们可以说,有个人的正义,也有整个城邦的正义。
苏:我们且不说战争造成好的或坏的结果,只说现在我们已经找到了战争的起源。战争使城邦在公私两方面遭到极大的灾难。
苏:你承认,爱学习和爱智慧是一回事吗?
苏:绝不该让年轻人听到诸神之间明争暗斗的事情(因为这不是真的)。如果我们希望将来的保卫者,把彼此钩心斗角、耍弄阴谋诡计当作奇耻大辱的话。我们更不应该把诸神或巨人之间的争斗,把诸神与英雄们对亲友的种种怨仇作为故事和刺绣的题材。
第三章
苏:体育方面,我们的护卫者也必须从童年起就接受严格的训练以至一生。我所见如此,不知你以为怎样?因为我觉得凭一个好的身体,不一定就能造就好的心灵好的品格。相反,有了好的心灵和品格就能使天赋的体质达到最好,你说对不对?
苏:复杂的音乐产生放纵;复杂的食品产生疾病。至于朴质的音乐文艺教育则能产生心灵方面的节制,朴质的体育锻炼产生身体的健康。
苏:一旦放纵与疾病在城邦内泛滥横溢,岂不要法庭药铺到处皆是,讼师医生趾高气扬,虽多数自由人也将不得不对他们鞠躬敬礼了。
苏:言归正传,我们必须寻找坚持原则孜孜不倦为他们所认为的国家利益服务的那些护卫者。我们必须从他们幼年时起,就考察他们,要他们做工作,在工作中考察他们。其中有的人可能会忘掉那个原则,受了欺骗。我们必须选择那些不忘原则的,不易受骗的人做护卫者,而舍弃其余的人。你同意吗?
苏:我这样做自有我的理由;不去管它,且听下文。我们在故事里将要告诉他们:他们虽然一土所生,彼此都是兄弟,但是老天铸造他们的时候,在有些人的身上加入了黄金,这些人因而是最可宝贵的,是统治者。在辅助者(军人)的身上加入了白银。在农民以及其他技工身上加入了铁和铜。但是又由于同属一类,虽则父子天赋相承,有时不免金父生银子,银父生金子,错综变化,不一而足。所以上天给统治者的命令最重要的就是要他们做后代的好护卫者,要他们极端注意在后代灵魂深处所混合的究竟是哪一种金属。如果他们的孩子心灵里混入了一些废铜烂铁,他们决不能稍存姑息,应当把他们放到恰如其分的位置上去,安置于农民工人之间;如果农民工人的后辈中间发现其天赋中有金有银者,他们就要重视他,把他提升到护卫者或辅助者中间去。须知,神谕曾经说过“铜铁当道,国破家亡”,你看你有没有办法使他们相信这个荒唐的故事?
第四章
苏:如果我们派遣一名使节到两敌国之一去,把真实情况告诉他们:金银这东西我们是没有也不容许有的,但他们可以有,所以他们还是来帮助我们作战,虏掠另一敌国的好。听到这些话,有谁愿去和瘦而有力的狗打,而不愿意和狗在一边去攻打那肥而弱的羊呢?
苏:称呼别的国家时,“国家”这个名词应该用复数形式,因为它们每一个都是许多个而不是一个,正如戏曲里所说的那样。无论什么样的国家,都分成相互敌对的两个部分,一为穷人的,一为富人的,而且这两个部分各自内部还分成许多个更小的对立部分。如果你把它们都当作许多个,并且把其中一些个的财富、权力或人口许给另一些个部分,那你就会永远有许多的盟友和不多的敌人。你们的国家只要仍在认真地执行这一既定方针,就会是最强大的。我所说的最强大不是指名义上的强大,而是指实际上的强大,即使它只有一千名战士也罢。像我们拟议中的城邦这样规模而又“是一个”的国家,无论在希腊还是在希腊以外的任何地方都是很难找得到的,而“似乎是一个”的国家,比我们大许多许多倍的你也可以找得到。或许,你有不同的想法吧?
苏:国家大到还能保持统一——我认为这就是最佳限度,不能超过它。
苏:还有一个更容易的使命,我们在前面说到过的,即如果护卫者的后裔变低劣了,应把他降入其他阶级,如果低等阶级的子孙天赋优秀,应把他提升为护卫者。这用意在于昭示:全体公民无例外地,每个人天赋适合做什么,就应派给他什么任务,以便大家各就各业,一个人就是一个人而不是多个人,于是整个城邦成为统一的一个而不是分裂的多个。
苏:教育和培养。因为,如果人们受了良好的教育就能成为事理通达的人,那么他们就很容易明白,处理所有这些事情还有我此刻没有谈及的别的一些事情,例如婚姻嫁娶以及生儿育女——处理所有这一切都应当本着一个原则,即如俗话所说的,“朋友之间不分彼此”。
苏:但是,关于商务,人们在市场上的相互交易,如果你愿意的话,还有,和手工工人的契约,关于侮辱和伤害的诉讼,关于民事案件的起诉和陪审员的遴选这些问题,还可能有人会提出关于市场上和海港上必须征收的赋税问题。总之,市场的、公安的、海港的规则,以及其他诸如此类的事情,我的天哪,是不是都得我们来一一订成法律呢? 苏:因此我认为,真正的立法家不应当把力气花在法律和宪法方面做这一类的事情,不论是在政治秩序不好妁国家还是在政治秩序良好的国家;因为在政治秩序不良的国家里法律和宪法是无济于事的,而在秩序良好的国家里法律和宪法有的不难设计出来,有的则可以从前人的法律条例中很方便地引申出来。
苏:祭神的庙宇和仪式,以及对神、半神和英雄崇拜的其他形式,还有对死者的殡葬以及安魂退鬼所必须举行的仪式。这些事是我们所不知道的,作为一个城邦的建立者的我们,如果是有头脑的,也不会把有关这些事的法律委诸别的解释者而不委诸我们祖传的这位神祇的。因为,这位神乃是给全人类解释他们祖先的这些宗教律令的神祇,我们的祖先就是在这位大神的设在大地中央的脐石上的他的神座上传达他的解释的。
苏:因此,阿里斯同之子,你们的城邦已经可以说是建立起来了。接下来的事情就是要从某个地方弄到足够的灯光来照明,以便你自己,还要叫来你的兄弟,玻勒马霍斯以及其他朋友来帮你一起,寻找一下,看看我们是否能用什么办法发现,在城里什么地方有正义,在什么地方有不正义,两者之间区别又何在,以及想要得到幸福的人必须具有正义呢还是不正义,不论诸神和人们是否知道。
苏:那么可想而知,这个国家一定是智慧的、勇敢的、节制的和正义的。
苏:正如另外有四个东西,假定我们要在某事物里寻求它们之中的某一个,而一开始便找到了它,那么这在我们就很满意了。但是,如果我们所找到的是另外三个,那么这也足以使我们知道我们所要寻求的那第四个了,因为它不可能是别的,而只能是剩下来的那一个。
苏:在我们刚才建立起来的这个国家里,是不是有某些公民具有一种知识,这种知识并不是用来考虑国中某个特定方面事情的,而只是用来考虑整个国家大事,改进它的对内对外关系的呢?
苏:由此可见,一个按照自然建立起来的国家,其所以整个被说成是有智慧的,乃是由于它的人数最少的那个部分和这个部分中的最小一部分,这些领导着和统治着它的人们所具有的知识。并且,如所知道的,唯有这种知识才配称为智慧,而能够具有这种知识的人按照自然规律总是最少数。
苏:因此,你一定明白,我们挑选战士并给以音乐和体操的教育,这也是在尽力做同样的事情。我们竭力要达到的目标不是别的,而是要他们像羊毛接受染色一样,最完全地相信并接受我们的法律,使他们的关于可怕事情和另外一些事情的信念都能因为有良好的天性和得到教育培养而牢牢地生根,并且使他们的这种“颜色”不致被快乐这种对人们的信念具有最强褪色能力的碱水所洗褪,也不致被苦恼、害怕和欲望这些比任何别的碱水褪色能力都强的碱水所洗褪。这种精神上的能力,这种关于可怕事物和不可怕事物的符合法律精神的正确信念的完全保持,就是我主张称之为勇敢的,如果你没有什么异议的话。
苏:那么你听着,看我说得对不对。我们在建立我们这个国家的时候,曾经规定下一条总的原则。我想这条原则或者这一类的某条原则就是正义。你还记得吧,我们规定下来并且时常说到的这条原则就是:每个人必须在国家里执行一种最适合他天性的职务。
苏:但是,如果有人要我们判断,这四种品质中我们国家有了哪一种最能使我们国家善,是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意见一致呢,还是法律所教给军人的关于什么该怕什么不该怕的信念在军人心中的保持呢?还是统治者的智慧和护卫呢,还是这个体现于儿童、妇女、奴隶、自由人、工匠、统治者、被统治者大家身上的品质,即每个人都作为一个人干他自己分内的事而不干涉别人分内的事呢?——这似乎是很难判断的。
苏:啊,我们又碰上了一件容易事,即研究:灵魂里是否有这三种品质。
苏:但是,假如一个人认为自己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他会怎么样呢?他的情感会激动而发怒,加入到他认为是正义的那方面作战,并且还会由于受到饥、寒以及其他诸如此类的苦楚,而更坚决地争取胜利,他的高贵的灵魂不会平静下来,直至或者杀死对方或被对方杀死,或者直至听到理智的呼声而停战,就像狗听到牧人的禁约声而停止吠叫一样。是这样吧?
苏:确实是这样,你说得很好。还有,人们在兽类身上也可以看到你所说的有激情存在的现象。并且,在这些例子之外我们还可以把前面我们曾经引用过的荷马的一句诗拿来作证明,这句诗是:捶胸叩心责备自己。因为在这行诗里荷马分明认为,判断好坏的理智是一个东西,它在责备那个无理智的主管愤怒的器官,后者被当作另一个东西。
苏:告诉你,其中之一便是我们所描述的这种政体,它可以有两种名称:王政或贵族政治。如果是由统治者中的一个卓越的个人掌权便叫做王政,如果是由两个以上的统治者掌权便叫做贵族政治。
格:苏格拉底,在我看来这个问题已经变得可笑了。因为,若身体的本质已坏,虽拥有一切食物和饮料,拥有一切财富和权力,它也被认为是死了。若我们赖以活着的生命要素的本质已遭破坏和灭亡,活着也没有价值了。正义已坏的人尽管可以做任何别的他想做的事,只是不能摆脱不正义和邪恶,不能赢得正义和美德了。因为后两者已被证明是我们已经表述过的那个样子的。苏:这个问题是变得可笑了。但是,既然我们已经爬达这个高度了,(在这里我们可以最清楚地看到这些东西的真实情况),我们必须还是不懈地继续前进。格:我发誓一点也不懈怠。苏:那么到这里来,以便你可以看见邪恶有多少种——我是指值得一看的那几种。格:我的思想正跟着你呢,尽管讲下去吧!苏:的确,我们的论证既已达到这个高度,我仿佛从这个高处看见了,美德是一种,邪恶却无数,但其中值得注意的有那么四种。
格:这话什么意思?苏:我是说,有多少种类型的政体就能有多少种类型的灵魂。格:倒是有多少种呀?苏:有五种政体,也有五种灵魂。格:请告诉我,哪五种?苏:告诉你,其中之一便是我们所描述的这种政体,它可以有两种名称:王政或贵族政治。如果是由统治者中的一个卓越的个人掌权便叫做王政,如果是由两个以上的统治者掌权便叫做贵族政治。
第五章
苏:这样一种国家,这样一种体制,还有这样一种人物,我说都是善的,正义的;如果在管理国家和培养个人品质方面,这是一种善的制度,那么,其余的各种制度就都是恶的,谬误的。恶的制度可以分为四类。
格:苏格拉底啊,对于一个有头脑的人来说,听这样的谈话,其限度就是到死方休。因此,你不要为我们担心,你自己请不要厌烦,你要答复我们的问题,告诉我们:你觉得我们的护卫者应该怎样去把妇女与儿童归为公有;儿童从出生至接受正规教育,这一阶段大家公认是教育最难的时期,这一时期应该怎样去培养他们。因此,请告诉我们,这一切该怎么办。
苏:但是,既然(我认为)经验证明,让所有的这类事物赤裸裸的比遮遮掩掩的要好,又,眼睛看来可笑的事物在理性认为最善的事物面前往往会变得不可笑。
苏:当一个国家最最像一个人的时候,它是管理得最好的国家。比如像我们中间某一个人的手指受伤了,整个身心作为一个人的有机体,在统一指挥下,对一部分所感受的痛苦,浑身都感觉到了,这就是我们说这个人在手指部分有痛苦了。这个道理同样可应用到一个人的其他部分,说一个人感到痛苦或感到快乐。
格:那么,哪些是真正的哲学家呢?苏:那些眼睛盯着真理的人。格:这话很对,不过你所指的究竟是什么意思呢?苏:和别人讲很难说得明白,但是和你讲,我想,你会同意我下述论点的。格:什么论点?苏:美与丑是对立的,它们是二。格:哦,当然。苏:它们既是二,各自则为一。格:是的。苏:我们可以同样说别的相反的东西,正义与非正义,善与恶,以及其他类似的理念。这个说法作如下表述也能成立:就它们本身而言,各自为一,但由于它们和行动及物体相结合,它们彼此互相结合又显得无处不是多。
苏:那么,我这里一定要画一条线把两种人分开来。在那一边是你说过的看戏迷、艺术迷、爱干实务的人;在这一边是我们所讨论的这种人。只有这边的这些人才配叫做哲学家。格:你说的是什么意思?苏:一种人是声色的爱好者,喜欢美的声调、美的色彩、美的形状以及一切由此而组成的艺术作品。但是他们的思想不能认识并喜爱美本身。格:确实如此。苏:另一种人能够理解美本身,就美本身领会到美本身,这种人不是很少吗?格:很少,很少。苏:那么,一个人能够认识许多美的东西,但不能认识美本身,别人引导他去认识美本身,他还总是跟不上——你认为这种人的一生是如在梦中呢还是清醒的呢?请你想想看,一个人无论是睡着还是醒着,他把相似的东西当成了事物本身,他还不等于在梦中吗?格:我当然要说,他的一生如在梦中。
苏:好,再说相反的一种人,这种人认识美本身,能够分别美本身和包括美本身在内的许多具体的东西,又不把美本身与含有美的许多个别东西,彼此混淆。这个人的一生,据你看来,是清醒的呢,还是在梦中呢? 格:他是完全清醒的。
苏:那么让我们想一想对他该说些什么话吧。我们要不要这样说:他们有知识,我们非但不妒忌,反而很高兴。然后再问他肯不肯答复下面这个问题:“一个有知识的人,总是知道一点点的呢还是一无所知的呢?”你来代他答复一下看。格:我将这样答复——“这个人总是知道一点点的”。苏:这个“一点点”是“有”还是“无”?格:“一点点”是“有”,“无”怎么可知呢? 苏:因此,即使从一切方面来考虑这个问题,我们都完全可以断言,完全有的东西是完全可知的;完全不能有的东西是完全不可知的。
苏:那么是不是超出它们,是不是比知识更明朗,比无知更阴暗?格:都不是。苏:因此,你是不是把意见看作比知识阴暗,比无知明朗。格:完全是这个想法。苏:是介于两者之间?格:是的。苏:因此,意见就是知识和无知两者之间的东西了。
苏:因此看来,我们似乎已经发现到了:一般人关于美的东西以及其他东西的平常看法,游动于绝对存在和绝对不存在之间。 苏:那么,你有没有对付它们的办法呢?除了在“是”和“不是”之间,你还能找到什么更好的地方去安置它们吗?须知,不可能找到比不存在更暗的地方,以致使它更不实在些,也不可能找到比存在有更明朗的地方,以致使它更实在些。
苏:但是我们在前面已一致同意:如果我们找到了这类东西,它应该被说成是意见的对象,而不应该被说成是知识的对象;这种东西游动于中间地区,且为中间的能力或官能所理解。
苏:因此,那些只看到许许多多美的东西,许许多多正义的东西,许许多多其他的东西的人,虽然有人指导,他们也始终不能看到美本身,正义等等本身。关于他们我们要说,他们对一切都只能有意见,对于那些他们具有意见的东西谈不上有所知。
苏:我们不想说,他们专心致志于知识的对象,而另一种人只注意于意见的对象吗?你还记得吗,我曾说过,后一种人专注意于声色之美以及其他种种,他们绝对想不到世上会有美本身,并且是实在的?
苏:那些专心致志于每样东西的存在本身的人,我们是不是必须称他们为爱智者而不称他们为爱意见者呢?
第六卷
苏:那么,格劳孔,经过这么漫长而累人的讨论,我们终于搞清楚了,什么样的人才是真哲学家,什么样的人不是真哲学家了。
苏:因此,一个人如果劳而无功,他最后一定深恨自己和他所从事的那项工作。苏:因此一个健忘的灵魂不能算作真正哲学家的天性,我们坚持哲学家要有良好的记性。
苏:那么请接下来研究一个问题:如果他们一定是我们所说过的那种人,那么在他们的天性里此外就一定不再有别种品质也是必具的了?格:哪种品质?苏:一个“真”字。他们永远不愿苟同一个“假”字,他们憎恶假,他们爱真。
苏:因此,研究哲学的人受到他们非难是必然的不可避免的。
苏:即使我们假定这个青年由于素质好容易接受忠言,听懂了一点,动了心,被引向了哲学之路,我们可以设想,这时他原来那个圈子里的人由于预感到自己将不再能得到他的帮忙,他们将如何作呢?他们就不说任何话做任何事来阻挠他被说服并使任何想说服他的人都无能为力——既用私人阴谋又用公众控告来达到这个目的吗?
苏:既然这样,我们再来试一试,等我作了一点序文式的解释,你就会更明白我的意思的。我想你知道,研究几何学、算学以及这一类学问的人,首先要假定偶数与奇数、各种图形、三种角以及其他诸如此类的东西。他们把这些东西看成已知的,看成绝对假设,他们假定关于这些东西是不需要对他们自己或别人作任何说明的,这些东西是任 何人都明白的。他们就从这些假设出发,通过首尾一贯的推理最后达到他们所追求的结论。苏:你也知道,虽然他们利用各种可见的图形,讨论它们,但是处于他们思考中的实际上并不是这些图形,而是这些图形所模仿的那些东西。他们所讨论的并不是他们所画的某个特殊的正方形或某个特殊的对角线等等,而是正方形本身,对角线本身等等。他们所作的图形乃是实物,有其水中的影子或影像。但是现在他们又把这些东西当作影像,而他们实际要求看到的则是只有用思想才能“看到”的那些实在。苏:因此这种东西虽然确实属于我所说的可知的东西一类,但是有两点除外:第一,在研究它们的过程中必须要用假设,灵魂由于不能突破与超出这些假设,因此不能向上活动而达到原理;第二,在研究它们的过程中利用了在它们下面一部分中的那些实物作影像——虽然这些实物也有自己的影像,并且是比自己的影像来得更清楚的更重要的。格:我懂得你所说的是几何学和同几何学相近的学科。
苏:至于讲到可知世界的另一部分,你要明白,我指的是逻各斯本身凭着辩证的力量而达到的那种知识。在这里假设不是被用作原理,而是仅仅被用作假设,即,被用作一定阶段的起点,以便从这个起点一直上升到一个高于假设的世界,上升到绝对原理,并且在达到绝对原理之后,又回过头来把握那些以绝对原理为根据提出来的东西,最后下降到结论。在这过程中不靠使用任何感性事物,而只使用理念,从一个理念到另一个理念,并且最后归结到理念。
苏:你很懂得我的意思了。现在你得承认,相应于这四个部分有四种灵魂状态:相当于最高一部分的是理性,相当于第二部分的是理智,相当于第三部分的是信念,相当于最后一部分的是想象。请你把它们按比例排列起来,给予每一个以和各部分相当程度的真实性。
第七章
苏:接下来让我们把受过教育的人与没受过教育的人的本质比作下述情形。让我们想象一个洞穴式的地下室,它有一长长通道通向外面,可让和洞穴一样宽的一路亮光照进来。有一些人从小就住在这洞穴里,头颈和腿脚都绑着,不能走动也不能转头,只能向前看着洞穴后壁。让我们再想象在他们背后远处高些的地方有东西燃烧着发出火光。在火光和这些被囚禁者之间,在洞外上面有一条路。沿着路边已筑有一带矮墙。矮墙的作用像傀儡戏演员在自己和观众之间设的一道屏障,他们把木偶举到屏障上头去表演。
苏:因此我认为,要他能在洞穴外面的高处看得见东西,大概需要有一个逐渐习惯的过程。首先大概看阴影是最容易,其次要数看人和其他东西在水中的倒影容易,再次是看东西本身;经过这些之后他大概会觉得在夜里观察天象和天空本身,看月光和星光,比白天看太阳和太阳光容易。
苏:如果他回想自己当初的穴居、那个时候的智力水平,以及禁锢中的伙伴们,你不认为,他会庆幸自己的这一变迁,而替伙伴们遗憾吗?
苏:那你就根据我们已说过的话进行推理吧。因为,如果“一”本身就是视觉所能完全看清楚的,或能被别的感觉所把握的,它就不能牵引心灵去把握实在了,像我们在以手指为例时所解释的那样。但是,如果常常有相反者与之同时被看到,以致虽然它显得是一个,但同时相反者也一样地显得是一个,那么,就会立刻需要一个东西对它们作出判断,灵魂就会因而迷惑不解,而要求研究,并在自身内引起思考时,询问这种“一”究竟是什么。这样一来,对“一”的研究便会把心灵引导到或转向到对实在的注视上去了。
苏:这个学科看来能把灵魂引导到真理。 苏:因此,这个学科看来应包括在我们所寻求的学科之中。因为军人必须学会它,以便统率他的军队;哲学家也应学会它,因为他们必须脱离可变世界,把握真理,否则他们就永远不会成为真正的计算者。
格:关于“一”的视觉确实最有这种特点,因为我们能看见同一事物是一,同时又是无限多。苏:如果这个原理关于“一”是真的,那么也就关于所有的数都是真的,不是吗?格:当然。苏:还有,算术和算学全是关于数的。
苏:因此,格劳孔,算学这个学问看来有资格被用法律规定下来;我们应当劝说那些将来要在城邦里身居要津的人学习算术,而且要他们不是马马虎虎地学,是深入下去学,直到用自己的纯粹理性看到了数的本质,要他们学习算术不是为了做买卖,仿佛在准备做商人或小贩似的,而是为了用于战争以及便于将灵魂从变化世界转向真理和实在。
苏:正如我们刚刚说的,它用力将灵魂向上拉,并迫使灵魂讨论纯数本身;如果有人要它讨论属于可见物体或可触物体的数,它是永远不会苟同的。因为你一定知道,精于算术的人,如果有人企图在理论上分割“一”本身,他们一定会讥笑这个人,并且不承认的,但是,如果你要用除法把“一”分成部分,他们就要一步不放地使用乘法对付你,不让“一”有任何时候显得不是“一”而是由许多个部分合成的。
苏:因此,我的朋友,你看见了,这门学问看来确是我们所不可或缺的呢,既然它明摆着能迫使灵魂使用纯粹理性通向真理本身。
苏:真有趣,你显然担心众人会以为你正在建议一些无用的学科。但是这的确不是件容易事:相信每个人的灵魂里有一个知识的器官,它能够在被习惯毁坏了迷茫了之后重新被建议的这些学习除去尘垢,恢复明亮。(维护这个器官比维护一万只眼睛还重要,因为它是唯一能看得见真理的器官。)和我们一起相信这一点的那些人,他们会认为你的话是绝顶正确的,但是那些对此茫无所知的人,他们自然会认为你说的尽是废话,因为他们看不到这些学习能带来任何值得挂齿的益处。现在请你自己决定和哪一方面讨论吧。或者不和任何一方面讨论,你作这些论证主要只是为了你自己,虽然无意反对任何别人也从中得到益处。
苏:我们讨论过了平面之后,还没有讨论纯立体本身,便直接去讨论有运动的立体事物了。正确的做法应从第二维依次进到第三维。我认为,第三维乃是立方体和一切具有厚度的事物所具有的。
苏:须知,我这是欲速不达呀。本来在平面几何之后应当接着谈立体几何的,但由于它还欠发达,我在匆忙中忽略了它,而谈了天文学;天文学是讨论运动中的立体的。
苏:我觉得,你对于“学习上面的事物”理解不低级;你或许认为,凡是抬起头来仰望天花藻井的,都是在用灵魂而非用眼睛学习。或许你是对的,我是无知的。因为除了研究实在和不可见者外我想不出任何别的学习能使灵魂的视力向上。如果有人想研究可见事物,无论是张开嘴巴向上望还是眨巴着眼睛向下看,我都不会认为他是在真正学习(因为任何这类的事物都不可能包含有真正的知识),我也不会认为他的灵魂是在向上看。即使他仰卧着学习(在陆上或海上),我还是认为他是在向下看。
苏:我说,这些天体装饰着天空,虽然我们把它们视为可见事物中最美最准确者是对的,但由于它们是可见者,所以是远不及真实者,亦即具有真实的数和一切真实图形的,真正的快者和慢者的既相关着又托载着的运动的。真实者是仅能被理性和思考所把握,用眼睛是看不见的。你或许有不同的想法吧?
苏:到此,格劳孔,这不已经是辩证法订立的法律正文了吗?它虽然属于可知世界,但是我们可以在前面说过的那个视觉能力变化过程中看到它的摹本:从看见阴影到企图看见真的动物,然后能看得见星星,最后看得见太阳本身。与此类似,当一个人企图靠辩证法通过推理而不管感官的知觉,以求达到每一事物的本质,并且一直坚持到靠思想本身理解到善者的本质时,他就达到了可理知事物的顶峰了,正如我们比喻中的那个人达到可见世界的顶峰一样。
苏:一个人从桎梏中解放出来,从阴影转向投射阴影的影像再转向火光,然后从洞穴里上升到阳光下,这时他还不能直接看动物、植物和阳光,只能看见水中的神创幻影和真实事物的阴影(不是那个不及太阳真实的火光所投射的影像的阴影)。我们考察的这些科学技术的全部这一学习研究过程能够引导灵魂的最善部分上升到看见实在的最善部分,正如在我们的那个比喻中人身上最明亮的东西被转向而看见可见物质世界中最明亮的东西那样。
苏:我的朋友啊,他们首先必须热爱学习,还要学起来不感到困难。因为灵魂对学习中的艰苦比对体力活动中的艰苦是更为害怕得多的,因为这种劳苦更接近灵魂,是灵魂所专受的,而不是和肉体共受的。 苏:我们还要他们强于记忆。百折不挠、喜爱一切意义上的劳苦。否则你怎能想象,他们有人肯忍受肉体上的一切劳苦并完成如此巨大的学习和训练课程呢?
苏:首先,有志于哲学者对待劳苦一定不能持瘸子走路式的态度,不能半个人爱劳动,半个人怕劳动。假如一个人喜爱打猎、角斗和各种体力方面的劳动,却不爱学习、听讲、研究和各种诸如此类智力上的劳动,就是如此。以相反的方式只喜爱智力方面劳动的也是像瘸子走路。格:你的话再正确不过了。苏:关于真实,我们不也要把下述这种人的灵魂同样看作是残废的吗?他嫌恶有意的虚假,不能容忍它存在于自己身上,看到别人有这种毛病更是非常生气,但却心甘情愿地接受无意的虚假,当他暴露出自己缺乏知识时却并不着急,若无其事地对待自己的无知,像一只猪在泥水中打滚一样。格:完全应该把这种人的灵魂看作残废。
苏:关于节制、勇敢、宽宏大量以及所有各种美德,我们也必须一样警惕地注意假的和真的。因为,如果个人或国家缺乏这种辨别真假所必需的知识,他就会无意中错用一个跛子或假好人做他个人的朋友或国家的统治者。格:是会这样的。
苏:因为一个自由人是不应该被迫地进行任何学习的。因为,身体上的被迫劳累对身体无害,但,被迫进行的学习却是不能在心灵上生根的。
苏:兹说明如下。什么是正义的?什么是光荣的?我们从小就已有了对这些问题的观念。我们就在这种观念中长大,好像在父母哺育下长大成人一样。我们服从它们,尊重它们。格:是的。 苏:但是还另有与此相反的习惯风尚。它们由于能给人快乐而对人的灵魂具有蛊惑力和吸引力,虽然它不能征服任何正派的人,正派人仍然尊重和服从父亲的教诲。 格:确有这种习惯和风尚。苏:那么,“什么是光荣?”当一个人遇到了这样的问题,并且根据从立法者那里学得的道理回答时,他在辩论中遭到反驳;当他多次被驳倒并且在许多地方被驳倒时,他的信念就会动摇,他会变得相信,光荣的东西也不比可耻的东西更光荣;而当他在关于正义、善以及一切他们主要尊重的东西方面都有了同样的感受时,你试想,此后在尊重和服从这些传统方面他会怎样行事呢?格:他一定不会还跟以前一样地尊重和服从了。
苏:当他已经不再觉得以前的这些信条,必须受到尊重和恪守,但真理又尚未找到时,他会转而采取哪一种生活呢?他不去采取那种能蛊惑他的生活吗?格:会的。苏:于是我们将看到他由一个守法者变成一个违法者。格:必然的。苏:然而所有这一切乃是这样地从事哲学辩论的一个自然的结果,并且,如我刚才说过的,又是很可原谅的。是吗?格:是的。并且也是很可怜的。
苏:不让他们年纪轻轻就去尝试辩论,这不是一个很重要的预防办法吗?我认为你一定已经注意到了,年轻人一开始尝试辩论,由于觉得好玩,便喜欢到处跟人辩论,并且模仿别人的互驳,自己也来反驳别人。他们就像小狗喜欢拖咬所有走近的人一样,喜欢用言辞咬人。
苏:十五年。到五十岁上,那些在实际工作和知识学习的一切方面都以优异成绩通过了考试的人必须接受最后的考验。我们将要求他们把灵魂的目光转向上方,注视着照亮一切事物的光源。在这样地看见了善本身的时候,他们得用它作为原型,管理好国家、公民个人和他们自己。在剩下的岁月里他们得用大部分时间来研究哲学;但是在轮到值班时,他们每个人都要不辞辛苦管理繁冗的政治事务,为了城邦而走上统治者的岗位——不是为了光荣而是考虑到必要。因此,当他们已经培养出了像他们那样的继承人,可以取代他们充任卫国者的时候,他们就可以辞去职务,进入乐土,在那里定居下来了。国家将为他们建立纪念碑,像祭神那样地祭祀他们,如果庇西亚的神示能同意的话。否则也得以神一般的伟人规格祭祀他们。
第八章
苏:很好,格劳孔,到这里我们一致同意:一个安排得非常理想的国家,必须妇女公有,儿童公有,全部教育公有。不论战时平时,各种事情男的女的一样干。他们的王则必须是那些被证明文武双全的最优秀人物。
苏:这并不难。我所指的四种制度正是下列有通用名称的四种。第一种被叫做斯巴达和克里特政制,受到广泛赞扬的。第二种被叫做寡头政制,少数人的统治,在荣誉上居第二位,有很多害处的。第三种被叫做民主政制,是接着寡头政制之后产生的,又是与之相反对的。最后,第四种,乃是与前述所有这三种都不同的高贵的僭主政制,是城邦的最后的祸害。你还能提出任何别种政制的名称吗?所谓别种政制,我是指的能构成一个特殊种的。有世袭的君主国,有买来的王国,以及其他介于其间的各种类似的政治制度。在野蛮人中比在希腊人中,这种小国似乎为数更多。
苏:那么,下面我们要考察一下较差的几种。一种是好胜争强、贪图荣名的人,他们相应于斯巴达类型的制度;依次往下是:寡头分子、民主分子和僭主。这样我们在考察了最不正义的一种人之后就可以把他和最正义的人加以比较,最后弄清楚纯粹正义的人与纯粹不正义的人究竟哪一个快乐哪一个痛苦?这以后我们便可以或者听信色拉叙马霍斯,走不正义的路,或者相信我们现在的论述,走正义之路了。
苏:大致如下。一个建立得这么好的国家要动摇它颠覆它确是不容易的;但是,既然一切有产生的事物必有灭亡,这种社会组织结构当然也是不能永久的,也是一定要解体的。情况将如下述。不仅地下长出来的植物而且包括地上生出来的动物,它们的灵魂和躯体都有生育的有利时节和不利时节;两种时节在由它们组合成环转满了一圈时便周期地来到了。(活的时间长的东西周期也长,活的时间短的东西周期也短。)你们为城邦培训的统治者尽管是智慧的,但他们也不能凭感官观察和理性思考永远准确无误地为你们的种族选定生育的大好时节,他们有时会弄错,于是不适当地生了一些孩子。神圣的产生物有一个完善的数的周期;而有灭亡的产生物周期只是一个最小的数——一定的乘法(控制的和被控制的,包括三级四项的,)用它通过使有相同单位的有理数相似或不相似,或通过加法或减法,得出一个最后的得数。其4对3的基本比例,和5结合,再乘三次,产生出两个和谐;其中之一是等因子相乘和100乘同次方结合的产物,另一是有的相等有的不相等的因子相乘的产物,即,其一或为有理数(各减“1”)的对角线平方乘100,或为无理数(各减“2”)平方乘100,另一为“3”的立方乘100。这全部的几何数乃是这事(优生和劣生)的决定性因素。
苏:你知道这种人家有些仆人表面上很忠实,同样会背了主人向孩子讲这类话。他们看见欠债的或为非作歹的,主人不去控告,他们便鼓励孩子将来长大起来要惩办那种人,比父亲做得更像一个堂堂的男子汉。孩子走到外面去,所闻所见,也莫非如此。安分守己的人,大家瞧不起,当作笨蛋;到处奔走专管闲事的人,反而得到重视,得到称赞。于是这个年轻人一方面耳濡目染外界的这种情况,另一方面听惯了父亲的话语,并近看过父亲的举止行为,发现与别人的所言所行,大相径庭。于是两种力量争夺青年有如拔河一样,父亲灌输培育他心灵上的理性,别人的影响增强他的欲望和激情。他由于不是天生的劣根性,只是在和别人的交往中受到了坏影响,两种力量的争夺使他成了一个折中性的人物,自制变成了好胜和激情之间的状态,他成了一个傲慢的喜爱荣誉的人。
苏:允许一个人出卖自己的全部产业,也允许别人买他的全部产业。卖完了以后,还继续住在这个城里,不作为这个国家的任何组成部分,既非商人,又非工人,既非骑兵,又非步兵,仅仅作为一个所谓的穷人或依附者。
苏:在这原则统治下,我认为理性和激情将被迫折节为奴。理性只被允许计算和研究如何更多地赚钱,激情也只被允许崇尚和赞美财富和富人,只以致富和致富之道为荣耀。
苏:但是,那些专讲赚钱的人们,终日孜孜为利,对这些穷汉熟视无睹,只顾把自己金钱的毒饵继续抛出去,寻找受骗的对象,用高利率给以贷款,仿佛父母生育子女一样,使得城邦里的雄蜂和乞丐繁殖起来,日益增多。
苏:由于这里容许有广泛的自由,所以它包括有一切类型的制度。很可能凡希望组织一个国家的人,像我们刚才说过的,必须去一个民主城邦,在那里选择自己所喜欢的东西作为模式,以确定自己的制度,如同到一个市场上去选购自己喜欢的东西一样。
苏:其次,这种制度是宽容的,它对我们那些琐碎的要求是不屑一顾的,对我们建立理想国家时所宣布的庄严原则是蔑视的。我们说过除非天分极高的人,不从小就在一个好的环境里游戏、学习受到好的教养,是不能成长为一个善人的。民主制度以轻薄浮躁的态度践踏所有这些理想,完全不问一个人原来是干什么的,品行如何,只要他转而从政时声称自己对人民一片好心,就能得到尊敬和荣誉。
苏:在一个城邦里当一个党派得到同情于自己的国外盟友的支持时,变革于是发生。我们年轻人也同样,当他心灵里的这种或那种欲望在得到外来的同类或类似的欲望支持时,便发生心灵的变革。我们这样说对吗?
苏:事实上他一天又一天地沉迷于轮到的快乐之中。今天是饮酒、女人、歌唱,明天又喝清水,进严格规定的饮食;第一天是剧烈的体育锻炼,第二天又是游手好闲,懒惰玩忽;然后一段时间里,又研究起哲学。他常常想搞政治,经常心血来潮,想起什么就跳起来干什么说什么。有的时候,他雄心勃勃,一切努力集中在军事上,有的时候又集中在做买卖发财上。他的生活没有秩序,没有节制。他自以为他的生活方式是快乐的,自由的,幸福的,并且要把它坚持到底。阿:你对一个平等主义信徒的生活,描述得好极了。苏:我的确认为,这种人是一种集合最多习性于一身的最多样的人,正如那种民主制城邦的具有多面性复杂性一样。这种人也是五彩缤纷的,华丽的,为许多男女所羡妒的,包含最多的制度和生活模式的。
苏:那么,我亲爱的阿得曼托斯,僭主政治是怎样产生出来的呢?据我看来,很显然,这是从民主政治产生出来的。
苏:做僭主暴君的父母看来是再幸运不过的了!
苏:是的。因为小恶是和大恶相比较的小。就给国家造成的苦害而言,这些恶加在一起和一个僭主暴君造成的危害相比,如俗话所说,还是小巫见大巫。然而一旦这种人及其追随者在一个国家里人数多得可观并且自己意识到自己的力量时,他们再利用上民众的愚昧,便会将自己的同伙之一,一个自己心灵里有最强大暴君的人扶上僭主暴君的宝座。
苏:这恰恰是一个天生的僭主取得绝对权力时所发生的事情。他掌握这个权力时间越长,暴君的性质就越强。格劳孔(这时候插上来说):这是必然的。
苏:因此,虽然或许有人会不赞同,然而这是真理:真正的偕主实在是一种依赖巴结恶棍的最卑劣的奴隶。他的欲望永远无法满足。如果你善于从整体上观察他的心灵,透过欲望的众多你就可以看到他的真正贫穷。他的生活是一天到晚提心吊胆;如果国家状况可以反映其统治者的境况的话,那么他像他的国家一样充满了动荡不安和苦痛。是这样吗?
苏:那么快点,现在最后你一定要像一个最后评判员那样作一个最后的裁判了。请你鉴定一下,哪种人最幸福,哪种人第二幸福,再同样地评定其余几种人,依次鉴定所有五种人:王者型、贪图名誉者型、寡头型、民主型、僭主型人物。
苏:正因为这个原因,所以我们说人的基本类型有三:哲学家或爱智者、爱胜者和爱利者。
苏:因此,和痛苦对比的快乐以及和快乐对比的痛苦都是平静,不是真实的快乐和痛苦,而只是似乎快乐或痛苦。这些快乐的影像和真正的快乐毫无关系,都只是一种欺骗。
苏:吃了饭学了知识,身体和心灵的空缺不就充实了吗?
苏:一类事物如饭、肉、饮料,总的说是食物。另一类事物是真实意见、知识,理性和一切美德的东西。这两类事物你认为哪一类比较地更具有纯粹的实在呢?换句话说,一种紧密连接着永远不变不灭的真实的,自身具有这种本性并且是在具有这种本性的事物中产生的事物,和另一种事物,一种永远变化着的可灭的自身具有这一种本性并且是在具有这一种本性的事物中产生的事物,——这两种事物你认为哪一种更具有纯粹的实在呢?
苏:永恒不变的事物,其实在性是不是超过其可知性呢?格:绝对不。
苏:因此,如果我们得到了适合于自然的东西的充实,我们就感到快乐的话,那么,受到充实的东西和用以充实的东西愈是实在,我们所感到的快乐也就愈是真实;反之,如果比较地缺少实在,我们也就比较地不能得到真实可靠的充实满足,也就比较地不能感受到可靠的真实的快乐。格:这是毫无疑义的。苏:因此,那些没有智慧和美德经验的人,只知聚在一起寻欢作乐,终身往返于我们所比喻的中下两级之间,从未再向上攀登,看见和到达真正的最高一级境界,或为任何实在所满足,或体验到过任何可靠的纯粹的快乐。他们头向下眼睛看着宴席,就像牲畜俯首牧场只知吃草,雌雄交配一样。须知,他们想用这些不实在的东西满足心灵的那个不实在的无法满足的部分是完全徒劳的。由于不能满足,他们还像牲畜用犄角和蹄爪互相踢打顶撞一样地用铁的武器互相残杀。
苏:因此我们可以有把握地作出结论:如果爱利和爱胜的欲望遵循知识和推理的引导,只选择和追求智慧所指向的快乐,那么它们所得到的快乐就会是它们所能得到的快乐中最真的快乐;并且,由于受到真所引导,因而也是它们自己固有的快乐,如果任何事物的最善都可以被说成最是自己的话。我们可以这么说吗?格:的确最是自己固有的。苏:因此,如果作为整体的心灵遵循其爱智部分的引导,内部没有纷争,那么,每个部分就会是正义的,在其他各方面起自己作用的同时,享受着它自己特有的快乐,享受着最善的和各自范围内最真的快乐。
苏:我们不是看出了:离法律和秩序最远的是爱的欲望和僭主暴君的欲望吗?格:正是。苏:王者的有秩序的欲望最近,是吗?
评论